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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关于举办“美丽家乡、美丽税收”摄影大赛的通知
关于举办“美丽家乡、美丽税收”摄影大赛的通知
责编:小芳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-06-12 来源:温岭市地方税务局 点击:66695 次  【打印


为了更加有效地宣传税收理念,在全市范围内营造“依法纳税、诚信纳税”的良好氛围,温岭市地方税务局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“美丽家乡、美丽税收”摄影大赛。

一、活动主题  

讲好税收发展故事,凸显税收改革红利,多角度展现环境整治、多城同创等工作开展成效,同步显现税收在经济、社会、民生领域的新成果,体现“美丽家乡、美丽税收”的实景图,借助镜头,定格税制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经济新形势、城市新面貌、社会新气象、工作新动力,传递“税收带来美丽生活”的理念。

二、主办单位:温岭市地方税务局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  承办单位:天下摄影网


三、作品要求  

1、投稿作品必须在温岭市内拍摄,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。单幅、组照(每组4—6幅照片)均可。投稿作品,除对影调、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、准确性的改动。  

2、本次大赛只接受近年拍摄的新作品。参赛照片在天下摄影网投稿,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,分辨率72dpi。  

3、投稿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  

4、入选2015年度、2016年度税收摄影大赛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。

5、所有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使用,并不再支付报酬;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,与组委会无关。  

6、获奖作品要提交原始数字影像文件,以供审查,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,取消其获奖资格。  

7、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  

8、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9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。

四、奖项设置(奖金含税):  

一等奖:2名:稿酬各2000元  

二等奖:5名:稿酬各1000元  

三等奖:10名:稿酬各500元  

优秀奖:80名:稿酬各200元

五、投稿方式请在http://www.tianxiasy.com/matchs.php?mid=105

联系电话:88550130,QQ:279482888;

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A幢1单元14楼1501室,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。

本次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评选,欢迎广大摄影人踊跃参加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温岭市地方税务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6月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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